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1〕24号)
各高等学校:
为推进“十二五”上海高校内涵建设工程的实施,提升高校教师学术、技术和实践能力,促进教育教学、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鼓励高校教师利用多种形式去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参与研发、工作或实习,推动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我们制定了《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
为加强上海高校内涵建设,提升高校教师学术、技术和实践能力,促进教育教学、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鼓励和推进高校教师利用多种形式前往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参与研发、工作或实习,增强高校教师自觉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的意识与能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推动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实施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分类指导原则:要按学校类别、学科专业特点、课程性质、教师对象等采取不同的形式和要求。
(二)紧密结合人事制度改革原则:要形成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将教师的创新实践和成效纳入高校教师职务晋升、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资源配置优化共享原则: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利用各高校已有产学研基地资源,优化配置,综合布局,形成面向全市高校教师开放,资源共享的市级基地。
(四)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原则:鼓励高校在原有产学研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制度创新,在已有教师产学研践习工作制度并取得良好成效的高校中先行实施。
二、计划目标
(一)提高高校教师与生产实践活动相关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在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中推进“双师制”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高校教师中具有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等实际部门工作经历的人数比例,到“十二五”末,普通高校累计有一年以上实际部门工作经历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30%。高职高专院校累计一年以上实际部门工作经历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40%。
(二)推动高校积极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特别要努力贴近上海市支柱产业的发展,构建产学研联盟,建设一批市级教师产学研践习基地。
三、政策措施
(一)鼓励教师到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参与研发、工作或实习。各高校应制定相应的办法,对无相关学科专业实践经历的教师,结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安排教师到生产、科研和管理第一线践习。
1.教师每五年中须有累计半年以上践习时间。践习应与该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相一致或紧密相关。各高校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教师践习办法,对践习形式、时间安排、审核程序、考核要求、工作量计算、档案管理等文件制定后报市教委备案。
2.根据“985”和“211”研究型高校、老本科高校、新升本高校、高职高专和民办高校等不同类型高校的特色和优势,提升教师实践能力的教师践习形式可采取:与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联合,主持或参与应用研究、产品研发、指导学生(含研究生)研究和实践、承担社会实务(主要针对人文社会科学等)、掌握工艺流程和操作技能等形式。根据学科专业或课程要求,对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如理论物理、数学等)和公共课程教师,可不作践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