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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
(吉建清办字〔2010〕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维护建筑业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确保不出现新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讨要工资的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现将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双拖欠”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各地区清欠部门应加强与人保、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项目排查工作。目前我省建设工程已进入结算阶段,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将会成为突出问题。各地区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在建项目排查工作,尤其是六路安居、暖房子工程等民生项目,要坚持把好事办好,对有潜在苗头的群防事件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对遗留问题和大额欠款的项目要进行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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