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吉建清办字〔2010〕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公安、监察、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工会等八部委《关于印发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0〕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该文件要求,结合全省清欠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本地区全面排查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二、各地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同查处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特别要依法处理恶意欠薪行为,对恶意欠薪的企业和从业个人的不良行为,要记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同时要注意防范少数人以“讨薪”为名组织农民工聚集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