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单位应建立工地试验室加强沟槽、基坑回填压实度等检测工作。工地试验室的相关仪器设备须齐备且通过计量检定,并由具有试验资格的人员负责。试验检测应按照规范标准要求的检测频率及取样规定进行,并建立台账。其提供的试验检测数据必须客观准确,真实可靠,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和指导施工的作用。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建立的工地试验室开展检查。对沟槽、基坑回填压实度应开展不低于30%(比例包括由建设方独立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的平行检验并建立台账。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所用回填材料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或未分层碾压,应要求返工并将情况及时告知质量监督机构。
(二)对于主要受力结构构件,应有标准养护与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混凝土试块取样、制作和留置养护管理工作,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立标养室;无条件设立的,试块应送具备养护条件的检测机构进行养护。严禁商品混凝土供应商代替施工现场制作与养护混凝土试块。
(三)加强对沥青、集料、填料、添加剂、沥青混合料的质量检测。设计文件应根据道路等级有针对性提出面层结构形式及相关检测项目。表面层应具有良好的表面功能、密水、耐久、抗车辙、抗裂、及抗滑要求;三层式路面的中面层或双层式路面的下面层应重点满足混合料的高温抗车辙性能;下面层应在满足高温抗车辙性能的基础上,重点考虑抗疲劳性能及抗裂性能的要求。
加强沥青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检查。沥青拌合厂应配备试验室,并参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相关章节开展过程检测。混合料的拌制、运输、摊铺、压实成型、层间处理、接缝处理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监理单位应对沥青拌制和工程现场施工开展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
沥青路面通车前应进行包括厚度、压实度、平整度、表层渗水系数、构造深度、摩擦系数各项检测。检测必须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执行,检测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四)加强对市政排水检查井井圈、井盖、水箅进场检查。具备产品合格证的井圈、井盖、水箅进场后,应按照城建委发【2005】391号文的相关要求进行重量、几何尺寸等检查,必要时可抽样进行荷载试验。
四、加大市政重点工程质量执法力度,建立工程质量信用平台
(一)各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质量监管执法力度,如发现违法违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危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行为,造成质量隐患和工程质量低劣的,质量监督机构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或停工,需要处罚的,报请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