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的通知
(成建委发[2011]284号)
五城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建局,市质监站,在蓉各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为提高我市中心城区道路建设质量,有效避免检查井周边路面病害,由我委组织编写的《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通过相关部门、专家的审查。现将该导则印发,请各单位按照《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认真执行。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工作须严格按照本导则执行。
本导则适用于中心城区各级市政道路检查井建设工程,各区、市、县参照执行。
本导则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在执行期间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主编单位--成都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地址:西屠场街7号),以利于今后修订时参考和采纳。本导则有效期为5年。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2011年版)
前言
城市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检查井周围路面沉降、裂缝和破损是城市道路建设中的一项质量通病,其不仅影响路面的整体性、美观性,更影响路面行车舒适及交通行驶安全,从而极大地影响城市环境质量。为了有效避免检查井周边路面病害,更好保证道路的使用品质,特制定《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
编制组在参阅了相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成都市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建设的实际情况,完成本规定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井井圈、井盖和检查井的本体以及井周回填的材料要求、设计要点和施工要点。
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本导则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函告主编单位--成都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地址:西屠场街7号),以便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