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我市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成办函【2011】59号)精神,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摸清建筑工地周边地质情况,完善防灾预案,特别是山区建设项目和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4个地震重灾区的在建项目,要落实到人实行24小时人员值守。
三、加强安全文明工地建设工作
为巩固文明城市成果,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工地建设工作,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中心城区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二三圈层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各建设工地要利用民工夜校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建设工地大门区域必须硬化,要有冲洗设施、设备,要做好平时的保洁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集体宿舍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要有生活柜,男女务工人员不能混居,有条件的工地可设置探亲房或夫妻房,要做好房间的清洁卫生;建设工地食堂、卫生间、淋浴间要有完好的设备、设施,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采购、销售的食品应干净卫生。淋浴间设施应完整,并要定时供应热水,厕所要坚持每日清扫,定期消毒,确保卫生。
四、检查安排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都纳入本次检查范围,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要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与日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考核结合起来,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四是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5月12日至5月22日,各在建工程项目在期间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各区(市)县建设局对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工地进行决定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和扬尘治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建委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