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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学习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特别加强对施工临时用电、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防护等安全技术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监管整体水平。要深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优化监管人员结构,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努力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质量

  一是加强定型工具化安全防护设施的推广使用。施工现场要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设备安全防护棚、临边防护栏杆等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安全防护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二是加强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高处悬挂作业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应急救援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定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新购买的使用前要进行抽检,重复使用的要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测试,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有效。规范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试行劳动保护用品登记制度。进入建筑施工现场的劳动防护用品应进行登记,加大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公示,对该使用单位进行处罚。四是加强临边和洞口的安全防护管理。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要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加强脚手架操作层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防护设施验收制度,未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审批不得拆除。

  (五)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一是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行为和论证程序,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督抽查,及时录入重大危险源信息,并根据录入信息建立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管台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三是按照新规范加强塔机、施工升降机、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拆管理,加强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同时落实设备操作人员实名制登记制度。四是强化监理安全职责,落实监理人员施工安全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控制。五是开展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监督部门抽查方式,定期分阶段组织专家对各类重大危险点源进行检查。六是应用科技手段逐步淘汰深基坑护壁人工挖孔桩工艺,减少重大危险点源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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