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建委2011【133】号 )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委制定了《2011年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1年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要点》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2011年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行为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首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身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以抓施工现场安全行为管理为手段,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为基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工地安全防护质量,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控制好施工安全态势,全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鼓励和支持创建市级、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二)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市场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设备租赁、安装单位满足要求,起重设备现场使用的定人定机管理制度基本建成。

  (三)建立深基坑风险评估机制,深基坑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牵头,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参加,完成风险评估报告及应对措施报监督机构备案。

  淘汰深基坑人工挖孔护壁桩施工工艺在中心城区的应用。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健全和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工程项目要有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在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上班、下班,对无负责人带班或该带班未带班的,对有关负责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