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效能制度落实年”工作要点》 的通知
(湘办〔2011〕32号)
各市州委, 各市州人民政府, 省直机关各单位:
《2011年全省 “效能制度落实年” 工作要点》 已经省委、 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5月26日
2011年全省“效能制度落实年”工作要点
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2011年在全省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现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绩效管理和查究问责, 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规章制度和省委、 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的执行力,推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四化两型”建设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内容
1.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所列重点工作。 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湘政发〔2011〕4号),对各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牵头单位:省纪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责任单位:湘政发〔2011〕4号文件所列负责单位)
2.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文本进行审查和修订。 按省效能办的有关要求,在互联网、党委政府内网、部门局域网分类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有关内容。 以推行行政审批网上运行为突破口, 按制度文本规范的权力运行方式, 逐步将各项公共权力运行流程设定为计算机程序,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制度落实和权力规范。(牵头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责任单位:省直机关各单位、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3.加强对省人民政府有关规章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扩权强县改革等决定、 命令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围绕热点问题和权力集中的岗位对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 (牵头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