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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4、 加速推进特色产业发展。 依托丰富的矿产资源、 生态资源和生物资源, 振兴湘西民族工业, 着力培育壮大湘西烟酒业、 矿产品加工业、医药食品业。 推进产业园区建设, 打造招商平台, 重点抓好吉凤工业园和其他县市工业园区建设, 培育一批工业小区。
  (五) 支持重点旅游景区发展
  1、 提升发展水平, 发挥红色旅游综合效益。以长株潭为核心, 构建“大湘东、 大湘西” 两大重点发展片区, 依托湘潭-长沙-岳阳、 长沙-湘潭-株洲 (茶陵、 炎陵)、 湘潭-长沙-益阳-常德-张家界-吉首、 长沙-湘潭-娄底-邵阳-怀化、 长沙-湘潭-衡阳-永州-郴州五条红色旅游发展纽带, 进一步完善韶山毛泽东故居、 宁乡刘少奇故居、 湖南第一师范旧址、 湘潭东山学校旧址、 湘鄂赣革命纪念馆等六十个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建设, 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四大工程” (政治工程、 文化工程、 富民工程、 民心工程) 和“三大效益” (整治效益、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的作用。
  2、 着力品牌创新, 打造精品线路。 建设九大国际旅游精品, 即: 长沙市、 张家界市建成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韶山、 南岳、 凤凰、 岳阳楼、 崀山、 炎帝陵、 舜帝陵建成国际旅游精品目的地景区。 培育十大国内旅游著名品牌, 即: 永州柳子庙-阳明山、 岳阳汨罗屈子祠龙舟文化旅游区、 怀化洪江古商城-芷江、 娄底曾国藩故居、 梅山龙宫-紫鹊界梯田、 常德桃花源-柳叶湖、 湘西芙蓉镇景点圈、 郴州东江湖-莽山、 益阳茶马古道、 株洲云峰湖。 打造十条精品旅游线路, 即: 湘西生态民俗风情精品旅游线、 湘东武广高铁精品旅游线、 湘南寻根祭祖精品旅游线、湘东红色文化与休闲精品旅游线、 湘中大梅山文化精品旅游线、 湘北环洞庭湖生态文化度假精品旅游线、 伟人故里“红三角” 精品旅游线、 湖湘文化精品旅游线、 山水奇观精品旅游线、 湘江生态旅游精品线。
  七、节能减排及湘江流域环境治理保护
  (一)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1、 提高水资源利用综合效益。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 法规和政策措施, 严格执法监督, 切实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推进节水型城市试点。 积极发展节水高效农业, 以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 单方水的产出率和单位降水量的生产能力为核心, 加强用水管理和水的优化调度。 以改进地面灌溉技术为重点, 提高水分利用率和水分生产效率。 加强城市供水体系建设, 加大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和维护力度, 加大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 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 经济合理性。 到2020年, 长株潭核心区日供水达到340万吨, 其中长沙市区179万吨/日, 株洲市区84万吨/日, 湘潭市区77万吨/日; 核心区的再生水回用量达到65万吨/日。
  2、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调整能源结构, 大力发展生物质能、 风能、 太阳能、 地热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 建立安全可靠、 清洁高效的能源支撑保障体系。 结合长株潭发展实际, 逐渐降低煤炭在能源总消耗中的比重, 2011~2015年期间,实现节能500万吨标准煤; 加速核电建设步伐,力争桃花江核电站建设完工、 小墨山核电站建设全面启动;抓紧建设一批天然气储配站, 协调落实全省管输天然气气量指标, 到2020年, 长株潭地区天然气供气量达到25亿立方米, 争取全省14个市州全部开通管输天然气。 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加快城市产业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 逐步改变生产生活方式, 努力实现国家设立的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
  (二) 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
  1、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将山区作为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 坡度大于25°的山地, 完全退耕还林、 还草, 实行封山育林, 水土流失的重灾区实施生态移民工程; 对于15°~25°的坡地, 大量种植保水保土能力较好的经济林和其它农作物, 并修建必要的水利设施, 承载降水的同时, 对作物进行灌溉, 确保减少或不发生水土流失; 对于15°以下的平原地区, 积极发展高效农业, 重点做好防涝排水工作, 并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 确保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大洞庭湖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的力度。兴建保护生态水利工程, 扩容补枯, 保证和补充洞庭湖环境水量, 逐步恢复洞庭湖水天一色的自然风光。 引江济湖, 在上荆江南岸距太平口10km的杨家脑建设水闸,在湖北宛市分洪区开挖5~10km的渠道,引水入虎渡河或松滋东支。 在湘、 资、 沅、 澧四水中上游修建或扩建水库, 每年多调蓄洪水50亿立方米, 对洞庭湖冬枯季节实行调水补枯。 深挖河湖, 改善洞庭湖天然湖泊调蓄功能。
  3、 加大洞庭湖湿地保护力度。 严格执行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 对排污超标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 积极发展绿色农业, 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强化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建立珍稀鸟类、珍稀濒危水生动物栖息与繁衍地以及湿地景观等自然保护区, 建立双退垸生态功能恢复保护区; 严格监管措施, 巩固退田还湖、 平垸行洪的治理成果; 针对洞庭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 各相关部门建立部门间的沟通和联系机制, 采取联合整治行动。
  4、 加大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力度。 加快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编制步伐, 强化规划监督,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着力提升全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覆盖率。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积极培育世界遗产项目。
  (三) 加大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力度
  1、 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争取湘江流域列为国家大江大河治理重点, 加大对湘江流域治理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加强对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投融资政策、 流域水污染防治价格和税费政策等研究, 加快跨流域、 跨地区水污染治理制度设计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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