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成都市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换签(新签)劳动合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人社办发〔2011〕163号)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成都市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换签(新签)劳动合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印制发放有统一编号和防伪标识的2011年成都市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费专用版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专用劳动合同)。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换签(新签)专用劳动合同的实施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情况,并配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管理和督查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2011年5月16日至6月17日,持有原籍农业户口簿(或“职业”栏登记为“农业劳动者”的成都市居民户口簿)的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今年有子女需在本市中心城区或郊区(市)县接受义务教育的,到暂住地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免费领取专用劳动合同(2份/人,2011年版)。领取专用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暂住证》;
2.申请人本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农业户口簿(或“职业”栏登记为“农业劳动者”的成都市居民户口簿)。
(二)在本市中心城区或郊区(市)县就业的2011年成都市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换签(新签)专用劳动合同后,需到领取专用劳动合同书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备案。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专用劳动合同的换签(新签)工作。市局将对本《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换签(新签)专用劳动合同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10个工作日将《登记花名册》上报市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市就业局汇总后送局就业处,同时交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上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