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沪教委德〔2011〕29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建设,提升教师的育德能力和人文素养,充分发挥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德育实训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设目标
进一步深化实施《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两纲”),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研究德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对策,探索具有上海特色的骨干教师育德能力孵化机制,培养一支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勇于创新,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和辐射力的德育名师队伍。
二、建设原则
德育实训基地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管理与过程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德育实训基地建设和学员发展目标,实施科学管理,优化实训过程,不断调整、完善建设目标。
2.基地发展与学员提升相促进的原则。结合德育实训基地自身特色,整体设计培养方案,积累实训经验,促进学员专业能力和育德能力的同步提升。
3.求真务实与开拓创新相融合的原则。根据德育工作实际需求和学员实际情况,创新实训理念、载体和途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建设要求
德育实训基地的建设周期为3年,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1.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两纲”实施要求,根据德育实训基地的培养目标,加强整体规划,明确实训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规范日常管理,提高实训效益。
2.立足德育工作实际,依据学员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主持人和导师团的专业优势,深化内涵建设,开发并完善研究性特色实训课程。
3.重视学员的个性化培养和指导,优化教师专业化发展和生涯规划设计,提升师德修养和人文底蕴,增强育德能力,形成体现学员主体性、注重效能提升的实训模式。
4.聚焦德育工作的前沿问题开展实践行动研究,发挥团队智库作用,集中攻关,破解难题,形成前瞻性科研成果并积极促进向教育教学实践转化。
5.注重总结、提炼德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加强实训成果的展示交流和推广应用,为优秀学员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