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室讲台的高度不影响前排学生观察黑板。
(三)黑板
1.教室选用黑板应符合《WS99-1998黑板安全卫生要求》的规定。
2.教师课堂教学用黑板的书写面的色彩以绿色为主色调,具体颜色范围为:色调(H)7.5GY-5BG,明度(V)1.0-3.0,彩度(C)1.0-4.0。
3.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
4.黑板反射系数<20%。
(四)教室采光
1.室内采光必须明亮均匀。
2.应保证主要教学用房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
3.教学用房宜双侧采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主要采光窗窗台高度不应低于900mm。
4.采光窗地比不应低于1/6,并应防止眩光。
5.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6.采光系数≥2.0%,后(侧)墙壁的反射系数≥70%。
(五)教室照明
1.教室应采用配有保护角灯罩的荧光灯具,不得用裸灯,选用的灯具和其布置应确保眩光指数UGR控制在16以内。
2.教学用房照明灯具的数量、功率、布置方式和悬挂高度必须满足均匀度的要求,达到规定的标准。
3.灯具悬挂高度距桌面宜为1900mm。生物实验室的实验桌上宜设局部照明。各类用房平均照度不应低于《各类用房平均照度值参照表》(见表1)的规定。
4.教室黑板应设黑板灯。
表1:各类用房平均照度值参照表
房间或场所
| 照度 标准值
(lx)
| 参考平面
| 照度均匀度
| 显色指数Ra
| 眩光指数UGR
| 照明功率密度(W/m²/100lx)
|
普通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阅览室、德育展览室、音乐教室、形体教室、多媒体语言教室、合班教室、多功能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自然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办公室、会议室、卫生保健室等
| 300
| 桌面
| 0.7
| 80
| <16
| 3
|
教室前方黑板
| 500
| 黑板垂直面
| 0.7
| 80
| /
|
美 术 教 室
| 500
| 桌面
| 0.7
| 90
| 3
|
体育活动室
| 300
| 地面
| 0.7
| 80
|
厕所、走道、楼梯间
| 50
| 地面
| 0.7
| 70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