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评价体系科学化。改革考试考核方法,形成多元评价指标体系。
6.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化。培养教学名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建立思政课教师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教师职务评聘体系。探索校际名师互聘,吸引学科专家、政府部门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7.教学管理制度化。制定思政课建设规划,建立教学督导机制,形成教师自我评价和领导、专家评价相结合,教师同行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办法。
三、工作要求
1.申报
各高校应紧密结合本校实际,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和优势的项目,自愿进行申报。每校限报一项。申报项目名称自拟,填写申报表,并提交详细的试点方案,包括改革事项、改革目标、改革措施、已有工作基础、保障条件、需要的支持政策等内容。已承担过教育部或上海市教卫党委、市教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试点任务的高校可继续申报该试点项目,但需在原有试点基础上有巨大突破或重大创新。
申报表和试点方案请于5月13日(星期五)之前报送上海市教委德育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惠虹,23116755、张晓飞,23116793;地址及邮编: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3110室,20000;电子邮箱:dyc3110@126.com)。
2.评审
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将按照专家评审、协商论证、综合平衡、统一部署的原则确定,优先选择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试点方案。原则上,每年确定5个教学改革试点项目。
3.管理
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原则上以1年为周期。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将对各试点项目一次性投入10万元,支持试点工作。申报高校必须给予相应的经费配套和政策支持。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将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过程指导,对进展缓慢的项目限期整改,必要时撤销其立项。试点项目结束后,试点单位要进行试点工作总结,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将组织验收,对优秀项目进行经验推广。
附件:1.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的意见(略)
2.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