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1〕41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19号),我委将开展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资助绩效评估”)。为确保资助绩效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委学生处联系。
附件: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和原则
(一)工作目的
1.全面了解当前本市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现状,加强政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资助程序,并以此为契机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2.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出台的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促进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有序。
3.调动各高校的积极性,确保各项资助工作更加扎实地开展,激励先进,促进交流,提升上海市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标准、分类指导
资助绩效评估过程坚持公正、公平,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确保资助绩效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工作经费由我委统一支付给项目实施方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根据各高校的办学基础、获得的资源等不同,在要求基本标准的前提下,兼顾学校类别,进行同类学校间比较。共分为211高校(含985高校)、市属老本科院校、新升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民办院校五类。
2.全面评估、鼓励特色
资助绩效评估涉及的对象范围是本市高校本(专)科学校的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
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和规范的前提下,鼓励高校开展具有鲜明特色并取得明显成效的资助工作,并给予奖励加分。
二、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