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技防建设及申报2011年技防专项资助经费的通知
(沪教委保〔2011〕7号)
各高校:
自2007年以来,我委实施高校技防建设“三年达标计划”和2010年特色项目计划,各高校基本上都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的建设要求,建成了校园技防体系,在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巩固“三年达标计划”建设成果,推进高校技防特色项目建设,2011年市教委进一步推进高校技防建设,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市教委重点推进项目
(一)技防实战应用平台。根据学校自身特点,整合开发现有技防设施设备潜在功能,加强软件开发和智能化建设,切实提高应用管理和人机联防、处置效能,充分发挥技防系统事前预防预警、事中监控跟踪、事后调查举证的作用,着力提升技防安全综合防控能力。(建设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安全通道门专项整改。通过技防手段(电子门禁)开展学生集体宿舍等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通道专项整治,解决治安管理与消防安全之间的矛盾。
(三)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指挥系统。对多校区、多套技防系统采用物联网等技术进行联网整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并与市教委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指挥系统实现联网。
(四)高层建筑逃生报警系统。为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教训,在高校高层建筑安装逃生报警和应急广播系统,提高突发事件预警和逃生自救能力。有条件的高校应逐步在学生集体宿舍安装逃生报警和应急广播系统。
二、专项资助资金申报条件
(一)已完成技防上海市地方标准强制性和推荐性项目建设;
(二)已完成学生宿舍区“四道防线”建设;
(三)一般性的技防设施设备添置或对已有系统的维护保养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四)2010年市教委已重点推进民办高校达标建设,因此,民办高校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2011年应参照上述重点推进项目完善技防系统建设。
三、项目评审与经费管理
(一)我委将根据各高校的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评估,按照“智能、高效、实用”的原则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评估等级,拨付资助经费。
(二)各高校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校技防专项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0〕4号)要求,规范专项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