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供2011年-2015年国际合作课程发展计划的通知
(沪教委外〔2011〕36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探索开设高中国际课程、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市教委拟在近期制订本市高中国际课程及中外合作办学五年(2011年-2015年)发展计划。
请各区县教育局从本区县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本区县教育“十二五”规划,认真谋划和制订本区县2011-2015年高中国际课程以及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并上报我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计划中应根据本区县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传统优势和战略发展定位,简述每个拟开设的高中国际课程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意义和目标。
二、计划应明确本区县教育局2011-2015年期间拟开设的高中国际课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总量,拟合作的国家或地区、拟引进的合作课程领域、举办主体的性质、办学层次、年计划招生数、录取标准与方式、办学模式等办学基本要素,并按年份逐一填写Excel表格(表格样式见附件1、2)。
请各区县教育局于2011年4月18日前将本单位计划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我委国际交流处,我委将在汇总各区县计划的基础上,委托专家组进行评议,并制订上海市高中国际课程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五年发展计划。
附件:1.2011-2015年高中国际课程发展计划汇总表
2.2011-2015年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计划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11-2015年高中国际课程发展计划汇总表
项目/年份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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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国际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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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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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合作的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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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引进合作课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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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主体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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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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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计划招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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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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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标准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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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学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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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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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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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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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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