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等关于上海市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

上海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
(沪卫科教〔2011〕001号)


各郊区县卫生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保局:
  根据《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要求,现就本市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2011~2013年,连续三年在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郊区乡村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二、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本市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需求,确定下一年度定向单位和岗位数,提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需求数量计划;市卫生局和市教委联合与学校签署免费医学生培养协议。
  三、免费医学生为3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主要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医学生经过3年的学习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不能正常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四、订单定向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区、县生源。培养对象参加高校统一入学考试,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录取。
  五、免费医学生在获取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所属区县级卫生局签署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服务6年。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六、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市和区县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
  七、免费医学生按全科发展方向培养,学校要根据农村卫生工作需要,制订教学计划,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能力培养,适当增加预防医学、中医学教学时数和计划生育技术相关内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