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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企业领证退休职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兑现发放实施意见

  填表说明:1、本表登记范围为符合计划生育奖励发放条件的职工;2、本表一式四份,分别由申报单位、审核部门、复核审批部门、奖励办各存1份;3、填写要求:⑴企业名称:填写正规的名称;⑵企业性质:填写“国有”或“集体”;⑶隶属:市属企业即在“市”后( )中打“√”,区属企业即在“区”后( )打“√”;⑷现状:根据企业现状,分别填写“正常运转”、“破产”、“关闭”或“改制”等;⑸表中退休时间指退休证上的退休时间;⑹表中第8、9、11列,均按年后2位月2位日2位填写,1-9月和日的在具体月份和日前加“0”,如2006年5月7日,填写为“060507”;⑺表中第2、13、14、15必须填写准确一致;⑻退休后职工死亡、职工无子女或领证后子女死亡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在“备注”栏中备注说明,退休后职工死亡的在其下一行登记其代理人信息。
  申报单位(盖章)          审核部门(盖章)         复核审批部门(盖章)

  附件3
  淮南市企业领证退休职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分类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单位

名称

符合退休法定奖励发放人员情况

资金预算情况(万元)

总人数

企业属性分类情况

市属企业人数

区属企业人数

市财政资金数

区财政资金数

独生子女人数

无子女人数

独生子女人数

无子女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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