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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司〔2011〕71号)


各区、县(市)司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市律师协会,机关各处室:
  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关于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经局党委研究,现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深化作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作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巩固和扩大“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以“创新服务、干在实处、开好新局”为主题,以深入解决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办事不公正、公务不节俭、形象不端正等“六不”问题为主要抓手,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突破口,突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能力建设、监狱劳教系统执行力建设、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行风和效能问题,努力打造学习型、节约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和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行风和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以更好的作风,更加扎实、全面地推进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良好的作风保证,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通过深化作风建设,主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作风行风效能有新提升。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进一步得到弘扬;执行力、效能、公信力进一步得到提升。二是服务群众有新举措。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更加自觉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刹风整纪有新成效。“六不”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复杂信访问题。四是破解难题有新进展。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五是长效机制建设有新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作风、行风和效能建设新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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