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检肉制品、乳制品、酿造食品、高蛋白含量食品、儿童食品和熟食制品,严查生产非法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添加剂销售和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专项抽检,严肃查处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经营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食药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自制熟食、腊制品、酱腌菜、火锅汤料和餐饮用油等食品原料的抽检,严厉查处餐饮服务中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原料以及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开展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收集、汇总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发现的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并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商务部门:负责对畜禽屠宰过程中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全面整顿酒类流通市场,严查在散装酒中勾兑非食用酒精、甲醇以及其它对人体有害的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经信部门:在食品行业组织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督促企业构建生产经营诚信体系,组织行业制定自律性行规行约,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履行社会责任。
公安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严打专项工作,对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案件要提前介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从重从快惩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
监察部门:严肃查处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具体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全责的责任。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严打专项工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严打专项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等日常工作。市、县区政府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严打专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把严打专项工作作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靠前指挥。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确保严打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的法定职责。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