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所在单位:                  

  主管部门
  或 地 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手机)      

  申请时间:                  

  填 表 说 明

  一、此表为样表,上报材料一式二份,内容用A4纸打印。
  二、所填内容表格写不下的可另附页。
  三、有关内容附件用A4纸复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验证,装订在本表后。
  四、填写要认真、详实、清楚,不得缺项。
  五、填表内容真实,不得有虚假行为。
  六、封面“申请类别”填写“单位项目”或“个人项目”。
  七、个人申请,封面“申请者”栏填申请人姓名。单位申请,封面“申请者”栏填写单位名称。
  八、“专家称号”是指:内蒙古杰出人才奖、深入生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专家、特贴专家、突贡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21人才工程”人选或其它专家称号。
  九、“声明”中的签名,单位项目由单位负责人签署,个人项目由申请者本人签署
  十、本表及附件上报后不再退还,请自留原件。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申请金额

大写

 

小写

 

申请项目简介

 

本项目国

 

 

 

 

 

 

 

 

 

 

 

 

 

 

 

 

 

 

使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