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我省将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重点镇发展,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五年间,我省城镇化率预计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到2015年末,城镇化率力争达到48%,城镇总人口达到4000万以上。形成以成都特大中心城市为核心,20个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300个左右中小城市和重点镇为骨干,1500个左右小城镇为基础,布局合理、层级清晰、功能完善的城镇体系。根据这一目标,今后五年,我省每年将新增近135万城市人口的住房需求,再加上改善性需求,“十二五”时期,我省房地产业发展具有强大的市场需求。
三、“十二五”期间房地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全省房地产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调结构、稳增长、保民生,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和改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积极引导合理消费,坚持分类指导和区别对待,继续发挥好房地产业对拉动经济增长、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
(二)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全省房地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房地产投资保持平稳增长,商品房实现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住宅,逐步提高全装修住宅比例,促使住宅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条件基本协调。加强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切实规范管理,提高城乡就业职工住房融资能力和消费水平。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机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使房地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进一步提高。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居民居住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1、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增长。“十二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完成10000亿元,年均增长10%。其中,完成住宅投资8000亿元,年均增长10%。
2、城镇住房建设步伐加快。“十二五”期间,新建商品住房250万套,新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150万套。
3、住房供应结构明显改善。到2015年,保障性住房供应比重由2010年的10%提高到20%。商品住房供应中,中小户型住房比重达到70%以上。
4、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底,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