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全省房地产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2006年,省建设厅在全省大力推行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备案工作。2008年,通过建立房屋登记簿,全省三分之二的设区城市和半数以上的县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实现升级。到2010年,全省18个地级市和西昌市完成商品房网上签约工作,绝大多数扩权县(市)实现新建商品房的网上签约。除部分民族地区外,全省18个设区城市和70%以上的县建立了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极大的提高了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3、物业管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维修资金制度得到加强。到2010年末,全省实行物业管理的房屋面积达5.3亿平方米,占全省城镇房屋总面积的35%,比2005年末提高10个百分点。以住宅为重点的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基本建立。“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归集维修基金55亿元,使用7000余万元。
4、城镇房屋拆迁依法管理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我省加强了依法拆迁、有序拆迁、文明拆迁的工作力度,各级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市场主体管理、拆迁行政许可、拆迁裁决和行政强拆等行政管理行为日趋规范,形成良好工作机制,拆迁矛盾和纠纷呈现大幅下降趋势。五年间,全省危旧房改造加速发展,全省累计拆迁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约2904.96万平方米,共有23万户城镇居民家庭通过拆迁有效改善住房条件,有力助推全省城镇化进程。
5、白蚁防治实现全覆盖。“十一五”期间,我省完成了全省18个设区城市白蚁危害区域的省级专家认定。经批准,全省成立白蚁防治机构95个,从业人员850余人,累计预防房屋建筑面积3.5亿平方米。
6、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我省危险房屋安全鉴定事业得到发展。特别是“5.12”汶川大地震对各类房屋造成严重破坏,各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勇于担当,会同相关单位完成了全省的震后房屋安全鉴定,对灾区17.97万幢、149.3万套、1.54亿平方米倒塌和受损房屋进行了清理和安全鉴定,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作出积极贡献。
(六)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
灾后恢复重建是“十一五”中后期的重要工作,全省房地产系统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重建,扎实推进城镇住房重建工作,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原定三年完成的灾后重建目标任务。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城镇住房修复加固。到2010年底,全省城镇住房重建完成25.57万套,占目标任务的98.7%。
(七)房地产市场监管逐步加强
1、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规范。“十一五”期间,在市场调控、物业管理、拆迁管理等方面,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出台大量规范性文件,为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2006年,《
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196号)和修订后的《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5号)正式施行;同年,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正式使用;2007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7〕24号)印发;2008年,《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川府发〔2008〕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8〕37号)下发;2009年,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建发〔2009〕21号);2010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测绘局印发的《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正式施行等。“十一五”期间,全省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好制度保障,如成都市出台《物业管理条例》,资阳市出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