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权限设置
新系统启用后,社保局、医保局需按照新系统业务权限设置要求,安排业务经办人员,并填写《操作人员权限划分表》(表1、表2),于元月17日12:00前反馈至项目组。
表1. 社保局操作人员权限划分表
序号
| 业务工位
| 姓 名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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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会保险登记与人员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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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缴费申报核定与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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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退休人员登记与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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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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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养老金发放与社会化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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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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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与人员变动(1-2人):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核发、验证、换证;职业介绍机构代办社会保险资格的确认、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参保单位新增缴费人员的登记;缴费人员的增减变动(不含缴费转退休)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缴费人员基本信息录入。
2.缴费申报核定与征集(1-2人):负责缴费基数的核定、录入等工作;征集、补征集的申报、核定;对未申报缴费的催办或未按规定缴费的催缴;社会保险费的收款制单,传递基金征收信息;清理回收欠费及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