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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子系统上线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子系统上线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1〕26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包头市公务员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集中式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9〕254号)要求,全区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二期,即劳动就业核心业务经办子系统(以下简称“二期系统”)已完成软件开发和部署,拟定于2011年1月28日上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经呼伦贝尔市申请,我厅将于2011年2月中旬派项目组赴呼伦贝尔市开展二期系统培训、试运行和正式上线运行等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将组织全区召开二期系统视频培训会,并分批上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历史数据整理和转换,为应用提供支撑

  除已整理和录入的一期八项实名制数据、劳动用工备案数据和农牧民工转移就业数据外,各盟市如对其他历史数据有转换需求,自治区项目组将提供技术支持,并及时对盟市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和转换,迁移至自治区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需对历史数据进行转换的盟市要抓紧时间按照数据转换格式要求(附件1)进行整理,尽快提交自治区项目组。

  (二)进一步落实系统操作人员,确认应用权限

  目前已有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满洲里市按要求上报了操作人员信息。请尚未上报的盟市按照《关于做好全区人力资源二期子系统上线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0〕417号)文件要求,尽快组织盟市本级和旗县区等有关单位于2月25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三)指定专员,负责系统上线各项工作

  为顺利推进上线各项工作,各盟市须指定1至2名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管理员和业务人员的组织、培训、问题收集、反馈等各项工作,配合自治区项目组顺利完成上线任务。请各盟市抓紧时间落实,填写《自治区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工作联络人名单》(附件2),并于2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自治区劳动信息中心,确保在召开视频培训会议前将培训材料分发至各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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