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2.科技成果省部级二等奖获得者;
3.呼包鄂经济区及沿黄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园区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4.作为企业骨干为企业引进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填补自治区空白获得省部级以上优质产品奖,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者(经济效益须有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的证明);
5.在大企业内获得三项以上成果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经济效益须有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的证明)。
(三)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对学位获得时间和副高级资格取得年限不作要求。
(四)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三年之内第一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限制,但须符合其它评审条件。
四、关于高评委办事机构的要求
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以下简称高评委办事机构),要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自己的职责,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整理、汇总工作,在评审前20日内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评审实施方案(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等),经批准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二)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不得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凡违反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要严格遵守评审的时间安排,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最迟不能推延两个月。
(三)高评委办事机构以及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5月底前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各行业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进一步充实完善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各系列高评委会组成人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评审前随机从评委库中选取,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无权确定。
(四)高评委办事机构要在今年全面启动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工作,抓紧调研,制定修改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照新的评审条件组织评审;新的评审条件要以业绩、能力、贡献为主要评价内容,构建评价标准统一、公正公平的专业化评价体系。
(五)高评委办事机构报送评审人员信息前必须认真核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报送信息打印证书。凡因报送信息失误造成证书打印错误的,须由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回收错误证书,汇总修改信息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书面报告说明情况。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集中受理错误证书的修改工作,其他时间和任何个人的修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