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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1〕87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以来,我区金保工程建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统一建设、服务为本、应用为先、体制创新”的总体要求,以网络互通为基础,以统一软件为核心,以公共服务为重点,加快推进各项建设,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总体部署,为全面推广社会保障卡,充实服务功能,推动跨地区应用,逐步实现在全区范围的“一卡多用,一卡通用”,自治区将开展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自治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以“精细管理,便民利民”为宗旨,以“一卡多用,一卡通用”为目标,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系统及应用服务体系。2011年上半年,建成全区集中的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和自治区、盟市两级社会保障卡应用系统,发行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范,全区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以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和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为突破口,在社会保障、金融支付等领域开展应用。至2012年底,初步建成面向全区城乡居民、技术标准统一、多领域使用、跨地区应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所有服务对象,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和“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建设目标,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上下协调的原则,自治区、盟市两级分别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卡建设和管理。在遵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标准的基础上,自治区根据实际需要充实和完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标准组织建设和运行。
  (二)技术先进,开放兼容。社会保障卡采用的技术要具有先进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既满足当前各项业务需要,又预留未来应用拓展空间。建设社会保障卡管理应用系统,应与统一的业务应用系统做好衔接,同时对社会保障业务系统外的应用提供开放的接口和读卡终端标准。
  (三)资源共享,一卡通用。通过社会保障卡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政务及其他相关业务活动对智能卡的需要,不再发放功能单一或功能重复的其他智能卡(IC卡)。整合自治区已有建设成果,拓展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实现应用系统集约建设、共享资源、协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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