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充市及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2011年4月6日 川府函[2011]69号)
南充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南充市及所辖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南府〔2010〕1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四川省南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南充市顺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南充市高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南充市嘉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你市及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你市要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到2020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710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96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05平方米/人;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7055公顷,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437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93700公顷。
南充市顺庆区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972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少于867公顷,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303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0451公顷。
南充市高坪区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118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少于905公顷,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2117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7291公顷。
南充市嘉陵区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228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少于978公顷,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0123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4677公顷。
四、你市及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要在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指导下尽快完成区域内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你市及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并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各项指标逐级分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