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在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不法活动,实施版权保护工程在内的十大文化工程,打造全国重要文化产业基地。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年全省各级版权保护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版权保护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版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共登记版权作品5.3万多件,连续10年居全国前三位,德化陶瓷产业版权保护经验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版权局的充分肯定,闽台版权保护交流合作有力推进,持续举办两届的海峡版博会成为扩大福建与两岸四地及世界版权行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全国先进省(区、市)相比,我省版权保护与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版权产业规模总体偏小,创新能力较弱,版权产品结构不完整,版权保护管理机构和监管体制不健全,保护力度有待加强等。当前,福建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大力发展版权产业,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着力提高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二、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版权局《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版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版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幅度提升我省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和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版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版权政策的制定、版权法律的执行、版权保护措施的实施必须与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版权保护,将挫伤著作权人创新的积极性,制约我省版权产业的发展。相反,超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版权保护,将导致权利滥用和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影响我省经济、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制订我省版权战略必须从我省实际出发,一方面要防止弱化版权保护的倾向,另一方面也要防止版权过度保护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