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1〕13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版权局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省版权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一、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订实施著作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著作权、数字网络版权监管和宣传教育,拓展对台港澳和对外版权交流合作,推动版权贸易,组织版权行政执法,打击侵权盗版,协调实施软件正版化工作等。推动版权产业繁荣发展,使包括版权产业在内的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版权产业定义为:“全部或部分活动与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其他受版权法保护的客体相关的产业”,并划分为核心版权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和非专用支持产业等类别。我国将核心版权产业划分为文字作品,音乐、戏剧制作、曲艺、舞蹈和杂技,电影,广播电视,摄影,软件和数据库,美术和建筑设计、图形和模型作品,广告服务,版权服务与管理等9个类别。版权产业是以智力成果为资源,以版权保护为支撑的产业,是国民经济中与版权相关的各类产业的集合。
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有重要而积极的现实意义。从国际看,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成为国际经贸交易的重要载体,保护知识产权成为世界各国的基本共识,世界各国都相继制订实施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成为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从国内看,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对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文化软实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保障国家文化安全、构建创新型国家有着积极作用。我国颁布了《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提升版权保护工作的战略地位。新颁布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等高技术服务业和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产业,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告、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文化市场管理,营造良好环境,打造海峡西岸特色文化品牌。
国家版权局在《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我国版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大力推动各地版权事业和版权相关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