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按国土部门分类统计口径统计。
第二节 土地利用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各项规划目标全面完成,各类建设用地尤其是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得到有效保障,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得到强化,建设占用耕地比例有所下降。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保持在133.85万公顷(2007.8万亩)和121.93万公顷(1829万亩),完成耕地保有量目标101.1%,实现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十一五”期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比例比“十五”期间下降16.6%。
--社会经济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2006~2010年共审批新增建设用地7.55万公顷。2010年与2005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97.44万元/公顷增加到171.26万元/公顷,年均增长11.9%。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连续十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006~2010年全省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73万公顷,比建设占用耕地3.28万公顷多出0.45万公顷,连续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和计划管理,建立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管理机制,推进土地市场化和信息化建设,土地调控能力不断增强。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未来五年,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
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省委作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决策,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将有利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和结构;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
“十二五”期间是全省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瓶颈约束加剧的时期,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将进一步显现,对土地利用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化、工业化水平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年均建设用地在1.7万公顷以上,而全省适宜建设的土地空间狭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限,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加剧。
专栏二 适宜建设的土地空间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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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山地丘陵多,平地少,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
2.坡度小于15度的土地面积约29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8%,但分布着全省97万公顷的耕地和39万公顷的建设用地,生产、生活和各项建设用地高度集中于此。
3.坡度小于15度的土地仍然是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主要承载空间,同时也是农业主产区,建设用地发展空间与农业生产、生活空间重叠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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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难度加大。全省人均耕地仅为0.55亩,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0.8亩的耕地警戒线,且每年灾毁、农业结构调整等还将造成耕地减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仅5.25万公顷,补充耕地难度大,耕地占补平衡形势严峻。
--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建设用地布局不尽合理,闲置和粗放用地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农村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粗放利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土地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培育新兴重点发展区域,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生态省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相应调整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和行业土地利用结构,但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