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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在济南市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进课堂试点工作的意见


  (二)严格遵循开展廉洁教育的基本原则。坚持学校开展廉洁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学校德育主课堂、主渠道、主阵地的基础上,研究开发廉洁教育校本课程,使学生既学到文化知识,又受到廉洁文化的熏陶;坚持学校开展廉洁教育与学校师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紧密结合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将廉洁教育落实到学校党建各个环节和日常管理的相关领域;坚持学校开展廉洁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研究把握新形势下学校开展廉洁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加强与家长、社区的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整体合力。

  (三)探索和改进开展廉洁教育的方式方法。要根据大中小学生的不同特点,准确定位不同的目标要求,合理安排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切忌空洞说教,防止教条化,使教育内容和形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可多采用形象直观的方法和生动有趣的形式,让学生在体验、感悟中得到启迪,逐步形成正确的认识。对高中学生和大学生,可以理性思考、辨析、说理、讨论等多种形式,使他们对廉洁教育的认识提高到理性层面。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总结有效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提高教育针对性。

  三、开展廉洁教育进课堂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

  (一)试点总体分三个阶段。时间自2010年3月至2011年9月。1.自2010年3月至2010年6月底,准备启动时段,要求各试点单位着手制定廉洁教育进课堂校本课程编写方案,编写计划、编写内容,聘请专家论证等工作;2.自2010年7月至2010年8月底,编写定稿和印刷阶段;3.自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底,开课和总结阶段,要求各有关单位在试点廉洁教育校本课程开课过程中,认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及今后需完善改进的建议。自2011年9月开始,市教育局纪工委将根据开展试点工作的情况,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在全市所有大中小学全面推行。

  (二)试点单位:经研究确定以下29个单位为试点单位。

  1.直属学校:济南广播电视大学、济南师范学校、济南艺术学校、济南市第九中学、济南舜耕中学、济南师范附属小学。

  2.县(市)区属学校:济南市大明湖小学、济南市燕柳小学、济南实验初中、济南市舜耕小学、济南市营市东街小学、济南市南辛庄小学、济南汇文实验学校、济南市北坦小学、历城六中、历城区洪家楼小学、长清乐天中学、长清乐天小学、章丘市实验小学、章丘市第二实验中学、平阴县实验中学、平阴县实验小学、济阳县第十中学、济阳县实验小学、济阳县济北小学、商河县许商中学、商河县玉皇庙镇杨庄铺小学、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晖小学、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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