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涉及成品油分销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
(赣府厅字〔2011〕77号 2011年5月1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0年1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以赣府厅字〔2010〕4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第412号令附件第183条和商务部颁布的《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我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二、省发改委负责编制全省“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省商务厅牵头负责编制的我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建设规划作为全省“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的子规划。
三、省发改委在编制“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及省商务厅在编制成品油分销体系建设规划过程中,应相互沟通和衔接,确保我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建设规划与“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