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一次性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申报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务必牢记网报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备修改信息和现场确认时使用。
(三)现场确认(6月28日-6月30日)。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网报现场确认: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工填写完成,并粘贴网报时上传的同一底版照片);
5.《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 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时上传的同一底版,办理教师资格证用)。
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网报信息与书面材料进行核对审查,打印受理凭证。
(四)认证(7月1日-7月31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出认定结论,并予以公告。进行数据整理、教师资格证书编号、打印、验印、发放。申请人登录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查询证书领取时间。
五、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网报期间,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专人,解答申
请人网报过程中出现的疑问和困难。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
电话:0531-88728011。
(二)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申请人须牢记网报时设定的登陆密码,忘记登陆密码不能登陆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认真组织实施。要规范教师资格认定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工作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相关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严禁用户密码外泄,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本次网上申报试点工作。
附件:1. 济南市各县(市)、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地点(略)
2.《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申报须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2:
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申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