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工作的通知
(合食药纪监〔2011〕10号)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相关药械批发零售企业:
为全面贯彻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强化局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和效能意识,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市局机关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按照《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权力微观环节的全方位监督工作,逐步实现行政执法过程阳光操作、高效运转、程序规范、监督有力,促进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纠风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社会监督工作范围和社会监督人员组成
社会监督范围:药械市场日常监管、GSP认证及跟踪检查、药械行政许可、药械行政处罚。
社会监督人员组成:药械批发经营企业分管质量工作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药学资质),药械零售企业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药学资质),市政风行风监督员。
三、工作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3月中下旬---4月下旬)。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在市局网站公布通知内容,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动员。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各类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接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出台《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形成社会监督员名单并报市局党委审查批准。
第二阶段(5月上旬----10月下旬)。依法监督实施阶段。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社会监督员全过程参与药械市场日常监管、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假劣药械查处工作。根据要求组织相关社会监督员分阶段进行行政执法“后监督”活动。应相关方面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社会监督员开展座谈、讨论、研讨活动。根据工作实践,不断创新依法行政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机关工作人员服务全市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这一工作大局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