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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建设,重在落实。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廉政准则》8个方面、52个“不准”的规定,认真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现状,着力查找和解决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明确领导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宣传教育,推进制度建设,努力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有关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题研究和专项检查,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承担起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同级党委把《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廉政准则》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地学习,力求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熟知并遵守8个方面、52个“不准”的规定。要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的学习,使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能牢记纪律要求,严格规范从政行为。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基本教材,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作为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规考试和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形成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要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对照准则找差距,遵守准则做楷模”的学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舆论,为《廉政准则》在我区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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