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鲁教体函[2010]9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
艾滋病防治条例》,根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艾办发〔2010〕1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艾发〔2010〕17号文件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鲁艾办字〔2010〕1号)文件精神,就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围绕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计划,安排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有关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认真履行《
艾滋病防治条例》,并应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课程、用学生喜爱的方式传播知识、宣传教育,把防艾宣传融入到校园生活里面。各高校要根据大学生自身特点,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提高大学生的防艾能力,增强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各高校还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积极参与到当地艾滋病日宣传活动中和日常的艾滋病预防宣传活动中去,以爱心和实际行动动员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