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山东教育新闻奖”评选的通知
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及各市新闻单位,各市教育局办公室、宣传处(科),各高校宣传部、校报编辑部:
2010年度“山东教育新闻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依据《山东教育新闻奖评选办法》,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相关表格可从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截稿时间:2010年12月25日。
报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新闻中心,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人:王占波 何蕾 联系电话:(053l)81916632,86109560;邮箱:bgs07@sdpec.edu.cn。
因其他工作原因,2009年度的“山东教育新闻奖”本次一并评出。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0年12月3日
山东教育新闻奖评选办法
山东教育新闻奖是经山东省委宣传部批准常设的全省教育新闻优秀作品最高奖,列入山东省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每年评选一次。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
一、评奖宗旨
开展山东教育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激励全省广大新闻工作者关注教育、宣传教育,发挥优秀教育新闻作品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教育新闻提高质量,多出精品,更好地为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在本年度内首次刊播登载的新闻作品。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山东教育新闻奖分报纸、网络作品和广播、电视作品两大项。
1.报纸、网络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报道年度内发生的教育事实性新闻的作品。每条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
(2)评论:对社会关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教育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论、分析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每篇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