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淄人社字〔2011〕81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我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2011年新设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0-25家,市级就业见习基地原则上从区县级就业见习基地中推荐产生,请各区县、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各单位申报见习基地,须同时上报500字左右的单位简介,并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各区县、高新区要结合实际,在做好市级见习基地见习工作的同时,加快区县级见习基地建设步伐,并充分考虑当地生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见习基地建设,有针对性的组织毕业生参加见习,并落实相关政策,做好就业见习各项服务工作。2011年底,每个区县保有区县级见习基地不得少于6家,并将基地建设情况指标纳入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考核工作。
联 系 人:张 守 奇
联系电话:2791855
附:1、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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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市或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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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法人
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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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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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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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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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情况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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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专业及
人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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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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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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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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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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