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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工作的通知


  二是与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基层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的作用。按照“网格区”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化”监管信息,通过开展监督审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提升“两网化”监管水平。

  三是与各类“评先树优”工作相结合。要对管辖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规模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严格进行规范,健全完善电子信息档案,将参加监督审查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四是与开展专项检查相结合。将年度监督审查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结合起来,突出审查重点,确保审查效果。

  (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监督审查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其对人社部门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强化宣传,提高效果。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审查工作中要注重发现正反两方面的典型,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监督审查效果。对个别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跟踪报道。同时,注意配合有关方面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事态被恶意炒作或放大,维护好社会稳定。

  审查结束后,各区(县)将《劳动保障年检登记表》(电子版)及书面总结及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

  附件:劳动保障监督审查中用人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劳动保障监督审查中用人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外地驻淄单位登记证复印件、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组织机构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2010年度全部人员花名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职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其他情况说明);

  3、2010年度全部人员考勤表及对应的工资发放表、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工资发放表;

  4、2010年度招用人员劳动合同文本、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

  5、外国人及港澳台《就业证》;

  6、上年度现金帐、银行帐、管理费用明细帐及相关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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