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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工作的通知

  三、监督审查的方法和步骤

  监督审查主要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共分两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和用人单位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11年4月中旬)。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年检工作培训班,深入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安排部署年检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各类媒体将2010年度监督审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向社会公布,并制定实施方案,按要求开展实施。

  用人单位要对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改正,并如实填写《劳动保障年检登记表》,认真准备“劳动保障监督审查中用人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二)监督审查阶段(2011年4月下旬-11月份)。

  通过书面审查、实地检查和到生产经营场所现场抽查、召开职工座谈会等形式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审查。重点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检查。各区(县)认为情况复杂或影响重大的用人单位,可以提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联合审查。对用人单位拒不配合或涉及其他违法事项的,要与公安、工商、安监、住建、审计、工会等部门联合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审查的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监督审查工作,把监督审查作为全面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措施,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在全面监督审查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把问题多发行业和区域、特别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作为审查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审查效果。

  一是与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相结合。7月1日,《社会保险法》将正式实施,要突出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重点解决用人单位少缴欠缴社会保险、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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