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报2010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和技能培训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各见习基地、各培训基地: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淄政发[2010]43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0]39号)要求,我市2010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和技能培训工作已于2010年11月中旬完成,现就见习与培训有关材料上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见习工作
1、各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本区县属各市级见习基地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各见习基地需向区县人社局提交淄博市2010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活动总结、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财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参加就业见习活动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公章)和单位见习补贴发放表(加盖公章),并提交每位见习学生的报到证复印件、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申请表、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市属各见习基地直接将材料报送就业促进科。(以上材料自行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栏目5月27日的通知中下载)
2、各区县人社局务必按照见习工作要求对各见习基地提交的以上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完备无误后汇总上报本区县属各市级见习基地见习补贴申请材料(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将见习补贴申请汇总表连同各见习基地提交的纸质材料报市局就业促进科。并将2010年见习补贴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参加就业见习活动毕业生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zbbys1853@126.com。
3、见习结束后留在见习基地的毕业生,见习基地可一起出具接收函、报到证,办理改派手续。
二、培训工作
各培训基地需提交每位参加培训学生的未就业毕业生培训登记表和参加培训的毕业生花名册,并将参加培训的毕业生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zbbys1853@126.com。
各区县人社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各见习基地、各培训基地要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局出发,本着为见习单位负责、为见习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细心审核,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报送市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2010年见习补贴申请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