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9-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部门(单位)及省属以上驻淄各单位:
为确保2009-2010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在2009年和2010年两个年度内确定或晋升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集中进行考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此次培训定于11月13日开始11月23日结束。11月13日上午各培训点集中报到,下午正式上课培训。集中培训时间高级工10天,中级工8天,初级工6天。
二、培训内容
职业道德、相应工种各等级“应知”所要求业务的理论知识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
三、培训方式
此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答疑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职业道德》课程采取讲座形式,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其他理论课程分工种、分级别围绕教材或辅导材料进行授课。操作技能培训进行全工种、全项目、全员指导培训。
四、培训有关费用
对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为:初级工100元、中级工140元、高级工180元。
五、组织领导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工作事关整个考核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配合搞好此次培训工作。各单位接通知后,应将培训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提前通知参加培训人员,确保按时参加培训。
六、其他事项
1、集中培训期间,边远地区的学员需住宿的提前与培训点联系,由培训点统一协调安排(食宿费自理)。
2、培训地点详细地址及学员花名册与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一致。
3、未尽事宜,报到时另行通知。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