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人社字〔2010〕14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函(2010)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重要途径。各区县、高新区、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依据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规划,按规定条件、程序、时间做好推荐工作。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受理全市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的申报工作。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各大企业将申报材料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审核,合格后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高等学校将申报材料直接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