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关于淄博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的通知
为确保我市2010年新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0〕8号)和《淄博市2010年招考公安人民警察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将对淄博市2010年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进行体能素质测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能素质测评的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报考淄博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并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能素质测评内容和计分办法
测评的项目为:
男: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引体向上。
女: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800米跑,仰卧起坐。
体能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试人员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如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体能素质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请报考淄博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务必于2010年6月17日上午9:00 - 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到淄博市公安局组织人事处领取《体能素质测评通知单》,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
联系电话:2189218 13583376248(市公安局) 2184773(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