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山东水务源泉有限公司向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供水临时价格的通知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山东水务源泉有限公司向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供水临时价格的通知
(济价格字〔2011〕26号)


山东水务源泉有限公司、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根据济南市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对山东水务源泉供水有限公司向济南市第二垃圾处理厂供水价格的认证报告》的认定,暂定山东水务源泉有限公司向济南第二垃圾处理厂供水价格为1.64元/立方米,待山东水务源泉供水有限公司竣工决算完毕正常经营供水、我局组织成本监审后再行确定正式供水价格。 此价格始山东水务源泉供水有限公司向济南市第二垃圾处理厂供水之日起,至山东水务源泉供水有限公司竣工决算完毕正常经营供水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