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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重要农副产品和民生价格调控监管的通知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重要农副产品和民生价格调控监管的通知
(济价综字〔2011〕28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近期受国际市场、干旱天气、成本上升以及流动性充裕等因素影响,市场价格预期仍然较强,部分地区个别品种农副产品价格有所上涨。为切实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将进一步加强重要农副产品和民生价格调控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稳物价、安民生工作,切实增强价格调控监管的责任感。2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9%,环比上涨1.2%,以食品为主的价格结构性上涨特征比较明显。春节后一段时间,生猪、猪肉价格上涨较快,近来有的地方反映面粉、方便面个别品种、品牌价格上涨,受谣言影响食盐等出现了短期抢购现象。各级物价部门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认识稳物价、安民生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价格调控监管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高度重视重要农副产品和民生价格调控监管,确保各项稳物价、安民生的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及时预警预报。粮、油、肉、蛋、菜、奶,包括面粉、挂面、方便面、馒头、食盐,都是居民生活必需品。各级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其市场价格变化,加强市场与价格分析;要加大价格监测频次,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地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市物价局。要综合实施好“双低联动”等稳物价、安民生的政策措施。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增强民生价格调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期省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各地稳物价、安民生工作进行一次督察,同时将深入组织开展企业“两头受挤”,重要农副加工产品成品、收益、价格等情况调查。我市各级物价部门要深入企业、农户、社区居民,扎实开展调研活动,切实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深入研究对策和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四、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各级物价部门要利用适当形式,提醒、督促、告诫本地区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法规政策。要以维护好粮、油、肉、蛋、菜、奶,包括面粉、挂面、方便面、食盐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民生价格秩序为重点,加强市场价格巡查,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维护好群众的价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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