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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关于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济价检字〔2011〕29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鲁价检发〔2011〕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此次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由市物价局统一部署,各县(市)、区物价局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时间自2011年3月15日开始至2011年5月底结束。检查范围为2010年1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增收、民生改善等强农、惠农中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连续性重大价格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抗旱保苗保春播物资供应价格及相关收费,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等,详见省物价局鲁价检发〔2011〕49号文件规定。
  检查期间,市局将成立督导组对涉农价格和收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周密组织、注重服务、力求实效,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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