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服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济价费字〔2011〕47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服务收费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的通知》(鲁价费发[2006]109号)要求,为减轻出租车驾驶员的负担,各营运车辆检测机构按规定检测的项目,对出租车进行的综合性能检测收费标准暂定为每车每年156元。
各营运车辆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检验检测的技术规程,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收费项目,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以接受社会监督。